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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記者 鄭歡 見習記者 周夢沁
兒童孤獨癥,又稱自閉癥,是一類發(fā)生于兒童早期的神經發(fā)育障礙性疾病,以社交溝通障礙、興趣狹隘、行為重復刻板為主要特征,因患者仿佛生活在自己的星球上,常被稱為“星星的孩子”。近年來,國內外孤獨癥譜系障礙患病率呈逐年增長的趨勢,國家衛(wèi)健委的數據顯示,我國兒童孤獨癥患病率約為7%。。
為加強對孤獨癥群體的關愛,切實減輕孤獨癥兒童家庭負擔,今年9月,省殘聯會同省醫(yī)保局等11部門出臺《關于加強孤獨癥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贛殘聯字〔2023〕41號),提出強化孤獨癥兒童醫(yī)療保障。將符合條件的孤獨癥兒童康復治療費用納入醫(yī)保報銷范圍,優(yōu)先將孤獨癥納入門診特殊慢性病,提高門診保障水平。
11月,省醫(yī)保局出臺《關于印發(fā)<江西省門診慢性病、特殊病病種目錄>和<江西省門診慢性病、特殊病認定標準>的通知》(贛醫(yī)保字〔2023〕40號),將兒童孤獨癥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范疇。病種編碼為M02207,類別為Ⅱ類,至18周歲終結。根據通知,孤獨癥兒童可憑三級甲等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“出院小結”或“疾病診斷證明書”認定。
新修訂的《江西省門診慢性病、特殊病醫(yī)療保障管理辦法》(贛醫(yī)保字〔2023〕29號)自2024年1月1日開始施行,經認定為兒童孤獨癥的參保人員,自申請認定通過后即可享受門診慢特病保障待遇。孤獨癥兒童在門診的費用經醫(yī)保部門報銷后,還可根據《江西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細則》(贛殘聯字〔2019〕75號)享受每年不低于1.5萬元的康復訓練救助。
“我市將開展兒童孤獨癥早期篩查診斷,建立縣級醫(yī)療機構初篩、市婦幼保健機構復篩、孤獨癥兒童定點機構診斷、康復機構康復的孤獨癥兒童服務體系。爭取在2025年實現0一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愿篩盡篩全覆蓋,有1所市級醫(yī)療機構能夠開展孤獨癥兒童康復工作,確定1所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和1所幼兒園作為孤獨癥兒童融合教育試點學校、幼兒園。”市殘聯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我市弋陽縣和橫峰縣已經開始開展兒童孤獨癥早期篩查。